1.1.1 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shù)量選擇符合要求的儲存柜,危險化學品儲存柜可儲存的常見危險化學品參見附錄B。
1.1.1 易燃液體儲存柜、可燃液體儲存柜、腐蝕性液體儲存柜及毒害品儲存柜的最大容積不宜超過455L,常見規(guī)格有15L、45L、83L、114L、170L、204L、207L、227L、340L、415L、435L等;壓縮氣體氣瓶儲存柜最大容積不宜超過220L。
1.1.2 易燃液體、可燃液體和易燃氣體氣瓶儲存柜體應設有防靜電接地裝置,并張貼靜電接地標識,靜電接地應符合GB 12158的要求。
1.1.3 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柜體兩側上下各設置a通風孔,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儲存柜應在柜體兩側分別設置固定式帶阻火功能的上下通風孔。
1.1.4 除壓縮氣體氣瓶儲存柜外,其他儲存柜柜底應預留防泄露的盛漏槽,盛漏槽深度至少51mm,且滿足危險化學品外溢的要求。
1.1.5 危險化學品儲存柜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環(huán)境,遠離火源、熱源、電源及產生火花的環(huán)境,避免陽光直曬,周邊1000mm范圍內不應放置雜物;當多個存放性質相近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柜組成柜組時,相鄰儲存柜的間距不應小于150mm。
1.1.6 危險化學品儲存柜使用應符合如下要求:
a)儲存柜內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符合安全要求且必須密封存放;
b)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同柜存放;
c) 危險化學品存放量不超過三日用量或最小包裝量;
d)危險化學品應按危險性質分類、分區(qū)、分批次定置存放,儲存柜內禁止存放其他可燃物;
QQ:2850140314
手機:15906172764
電話:159-0617-2764
郵箱:2850140314@qq.com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天鑰橋路811號